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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阜市人民医院眼科配镜中心合作邀请函
发布时间:2017.06.07    发布来源:曲阜市人民医院   浏览次数:

曲阜市人民医院诚邀合格的眼镜厂商、供货商(以下简称“响应人”)共同成立眼科配镜中心。

一、响应人资格要求

1.1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

1.2在中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能力提供相应货物及相应技术服务,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专业生产商或供货商;

二、配镜中心合作要求

2.1响应人需安排验光师协助医院进行辅助检查、验光及开展眼科光学新项目;验光师要有资格证明,必须服从医院工作时间安排。

2.2配镜中心场地由院方提供;配镜中心需要的仪器设备有响应人提供(医院已有的设备除外);配镜中心的装修(含柜台)由响应人负责,装修应符合医院总体设计风格。

2.3响应人提供的眼镜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格,要有保质卡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;因眼镜技术质量发生的纠纷有响应人负责。

2.4响应人应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,严格维护医院形象,不准私自对外发布广告及宣传。

三、报名应携带的证件(以下证件可提供复印件,必须加盖公章):

符合眼镜经营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。

四、报名时间及地点:

报名时间:2017年6月13日上午8:00-11:00

报名地点:曲阜市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公室。

五、联系方式
曲阜市人民医院综合采购办公室。
联系人:魏主任 殷主任
联系电话:0537-44202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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